綠獎說明會 Q&A
問:徵件的案子是否有執行長短的期限
答:未規定計畫執行時間長短,但以一年為限
問:綠獎撥款及核銷機制
答:需提交期中進度說明,計畫結束前應提供成果報告並進行口頭簡報並需配合聯電公司永續報告書撰寫提供相關資訊撥款方式:完成簽約 50% + 結案 50%
問:在申請書中有提到是否接受過專案的補助,一個生態性的大型專案,在前置或推廣的期間,多少會申請費用補助,不然根本無法執行。如要我們去提出一個從來沒有申請補助的案子,可能性微乎其微。像是我們之前提的專案要進入第二階段,有個延伸性,提出案子會比較容易?
答:可以將大計畫拆分成各階段執行的小計畫,以小計畫來投件。大計畫內有第一期、第二期或第三期計畫,計畫小而美,比大計畫更需要經營。綠獎的最高原則,不希望各單位拿已經做過,或已結案的專案再來投件。請大家誠實勾選申請書上的欄位,評審委員也會有所拿捏。
問:請問計畫經費補助是全額補助?還是依一定比例原則來撥款,非全額?
答:初步討論計畫經費「非全額」補助。依照各計畫的規模來看,若經費不高,且為創新提案,也許會到八成。但如已有其他的經費補助,或曾做過類似的案子,但評審團仍覺得這計畫很重要,可能補助的比例就不到五成。綠獎的評審團會討論相關經費補助的比例。但保證每一年補助經費100萬元會全數發出。
問:在資本額方面,要如何登錄在表單中?例如生態專案裡會需要用到水中攝影機,但在公部門申請中,是不可能列出來的,綠獎填表是否如同公部門一樣?
答:基本上,綠獎是開放的,沒有特殊限制,重要的是端看該投件計畫對於生態的貢獻度。如有些必要的機器設備,可以列入。但需依據計畫內容,調整比例。
問:同一個法人協會,旗下有不同子單位,各自分屬不同統編和帳號,是否可以分開申請?
答:可以分開申請。例如野鳥協會,有台北分會、新竹分會,各分會有不同地理位置,適合的案子不見得一樣,故可分開申請。希望對台灣生態可以有實質幫助。
問:計畫的實際費用支出,和當初申請的項目及數量,有所不同,補助經費是否會有所調整(增加或減少)?
答:綠獎「並非」一個補助案的概念,是一個合作案的概念,我們一起合作做好一個很好的生態方案。最重要的是「生態效益」這部分。經費上,不會因為項目內容的減少,而刪減經費,但變更的地方,需載明原因:為什麼中間的數量或項目不同。成效是不能打折扣的。
問:綠獎計劃預期得到效益,是希望環境真的有所改善,或扭轉了民眾的觀念,主辦單位的期待,會是哪一方面比較多?
答:主要端看各單位投件方案的重點。但如果說兩個方向要選一個,我們會希望「觀念的改變」。現在環境的危機是超乎人類的想像,所以扭轉民眾的觀念,希望帶動並有所作為,讓環境實際改善。